國際經貿時事

2023年APEC會議11月於舊金山登場 

三大重點帶你看!

重點一:優先議題

今年11月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領導人正式會議將在舊金山舉行。由美國主辦的2023年APEC在「為各方創造具韌性及永續的未來」之主題下,將帶頭解決供應鏈韌性、數位貿易、連通性、中小企業機會及氣候變遷等關鍵問題。此外,本次會議優先以相互連結、創新及包容永續之概念出發,糧食安全、健康、反貪腐、數位化、女性經濟賦權等議題即成為重點。

重點二:經濟體間的互動關係

美中的緊張關係以及俄烏戰爭的持續影響,我們可藉APEC場域觀察各經濟體間的互動關係。若這次普丁因俄烏衝突而缺席APEC,僅剩中美兩大強權,許多國家將發現自己夾在美中緊張關係之中。擁有中國與美國大量外資的東協國家可能會在其中扮演溫和派,如印尼、馬來西亞、新加坡、越南和汶萊,以及非東協鄰國的巴布亞新幾內亞,試圖在雙方之間尋求最佳利益。

不過,這並不表示這些經濟體只能一直選邊站,他們也可能形成彼此合作的勢力。就糧食安全與公共健康的議題上而言,特別是在新冠疫情之後,可能會激發經濟體之間的廣泛協調與合作。另外,數位經濟正在東南亞地區蓬勃發展,將促使這些經濟體透過APEC擴大協調數位標準。此外,因作為最容易受到氣候變遷影響的地區之一,這些東協經濟體對於氣候倡議亦有一定的合作意願。

重點三:主辦國美國的野心勃勃

大家可能會想,那究竟APEC和美國近來力推的印太經濟合作架構(IPEF)有什麼不一樣?看起來兩個區域型合作組織打算推廣的議題以及參加的國家,似乎大同小異。這兩個相似的體制無非證明了美國一直以來在亞太地區的耕耘,努力於此地區建立基於規則的貿易體系,並希望發揮其影響力。有學者認為,美國應利用這此主辦APEC作為平台,推動IPEF倡議的發展,且進一步提高自己的信譽,以與其他競爭國家做出區別。

對於我國而言,參與APEC不但是非常重要的經貿合作機會,也是在外交上展現自我價值的絕佳舞台。鑑於全球經貿情勢仍在快速變化中,我國所面臨的內外挑戰與變數仍多,因此需要持續觀察APEC各經濟體間的互動並與其緊密合作,以促進區域繁榮發展與和平穩定。

本篇由政大國貿所戴維萱同學撰寫,政大國貿系楊培侃教授審閱。2023/08/15

中國啟動對我國貿易壁壘調查,後續發展會如何?

中國商務部於今(2023)年4月12日公告將對台灣進行貿易壁壘調查,主要針對台灣採行「禁止進口中國產品的相關措施」,產品範圍包括農產品、五礦化工、紡織品等2455項產品。此舉引發各界的關注:究竟貿易壁壘調查的意義與目的是什麼?以及這會對台灣帶來哪方面及何種程度的影響?

通常,貿易壁壘調查是指當國內廠商出口受到其他國家貿易障礙政策的影響時,可以向其國內政府提出申訴,主管機關在收到申訴後應依相關法規進行調查與蒐集資訊。若經相關單位調查確認他國的貿易壁壘,使國內廠商事實上在他國市場中受到不公競爭,本國政府將採取相應措施以因應此種不公平競爭行為。

本次貿易壁壘調查是根據中國「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進行。因此,依據第33條規定,若調查結果認定市場中存在貿易壁壘,中國商務部得視情況採取以下措施:「(一)進行雙邊磋商;(二)啟動多邊爭端解決機制;(三)採取其他適當的措施。」

中國曾應國內產業公業的申請,進行過兩次貿易壁壘調查。第一次調查為2004年針對日本限制中國紫菜進口的措施,此案最終經雙方協議及日本修改其措施而終止調查。第二次則為2011年,調查美國某些州再生能源補貼措施。中國商務部於2012年8月20日認定美國措施違反WTO協定,遂於2018年在WTO就美國該等補貼措施提起訴訟。

本案之調查應在2023年10月12日前結束,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24年1月12日。若調查結果認為我國對中國採取貿易壁壘措施,造成特定產業受到不公平貿易競爭影響,依規則中國應採取與我國磋商、啟動爭端解決或其他適當措施。前兩種因應手段符合多邊貿易之處理原則,然因諮商與使用WTO爭端解決機制具有對等、多邊之意涵,中國以此因應恐多有考量。然若採行第三種其他適當手段,除需釐清何謂「適當」手段的定義外,尚須視調查結果為何而定,但以此等單邊措施因應,恐易有違反WTO規範的疑慮。如近兩年中國對於我國禁止進口鳳梨、釋迦與虱目魚的貿易措施,興起一番將爭訟上升至國際組織的討論。不論中國最後採取的措施為何,我們應可盤點並評估涉及產品於中國採取反制措施時之因應能力,思考避免我國產業受中國牽制的對應之道。

本篇由政大國貿所戴維萱同學撰寫,政大國貿系楊培侃教授審閱。2023/06/15

別再碳焦慮了 台灣碳權交易所最快於七月上路!

多部會合作建置之碳交易平台

今(2023)年2月「氣候變遷因應法」已將淨零排放目標入法,並賦予課徵碳費法源,及納入強化排放管制及誘因機制促進減量與碳定價相關條文。因此,台灣證券交易所與國發會、經濟部、環保署及金管會等相關單位攜手規劃設立「台灣碳權交易所」,初期將由證交所與國發基金共同出資成立,預計先以國外碳權做為交易標的,先滿足國內中小企業碳權交易的迫切需求。

碳權交易所在做些什麼?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將率先於今年10月上路, 預計2026年正式實施(將繳交CBAM憑證及抵減)。為因應這樣的國際趨勢,台灣碳權交易所主要的業務涵蓋國際碳權買賣。例如:如果以後國內碳權供給不足,為滿足國內企業需求,碳權交易所可向國際認證機構購買再提供國內企業購買。這會比個別企業自行向國外購買碳權的成本更低,並滿足企業碳權需求。

總量管制與減量交易

後續,國內碳權部分將配合環保署法規進程及制度規劃,建置國內碳權交易平台。金管會證期局表示,目前全球碳交易模式有兩大體系:第一種為總量管制模式,即先由政府規劃國家的整體排放額度,再分配予各家企業。如果企業被分配到100噸的碳排放量,但只用到50噸,剩餘的50噸就可以拿來交易;目前歐盟、美國、中國、韓國採用此模式。第二種是減量交易模式,指的是企業產品申請專案時,如果預計將排放100噸,但卻主動減少到50噸,經認證後中間差額的50噸可拿來交易。環保署建議我國應採用第二種方式,主要是讓企業用自身減量的額度交易,更有助於促進減碳的效果,並降低投機誘因。

緩解你的碳焦慮

國際減碳趨勢下,許多創新法規與制度變革是民眾與企業仍不熟悉的領域,惟相關法制變革影響產業發展與貿易活動甚鉅,為避免業者有無所適從的情形,台灣碳權交易所也將針對國內碳費課徵、國際碳邊境稅實施及供應鏈碳中和等議題,提供相關諮詢及宣導服務。台灣碳權交易所的設立,可望協助企業於達成碳中和目標,並維持其國際競爭力,創造更大的環境與經濟效益,以追求綠色經濟的政策目標。

本篇由政大國貿所戴維萱同學撰寫,政大國貿系楊培侃教授審閱。2023/05/15

英國將成為CPTPP生效後第一個新成員國,那麼我國呢?

英國自2021年2月申請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歷經2年談判,終於今(2023)年3月31日,CPTPP之11成員國部長發表聯合聲明宣布並確認英國已順利完成加入CPTPP談判。現正進行最後的法律文件和行政程序,可望於今年7月在奧克蘭舉行的CPTPP部長會議上正式簽署加入協定。

英國是CPTPP自2018年底生效以來,非原始之新成員加入的首例。英國加入的談判模式,將成為其他申請加入國家後續進行入會談判的重要參考範本。其間,英國雖面臨既有成員國要求其妥善處理與歐盟有關北愛爾蘭爭議,及其與加拿大有關牛肉產品進入英國市場等爭議,在日本斡旋下緩解。而日本強調新成員必須同意全面接受CPTPP所訂之規則,已成為加入CPTPP的重要前提條件。

中國與我國(以台澎金馬獨立關稅領域之名義)於2021年9月先後提出申請加入CPTPP,於英國入會後,成員國將面臨如何處理中國與臺灣申請案的問題。有人可能擔心,中國早於台灣一週提交申請,是否影響台灣的入會進程?然目前尚未聽聞CPTPP成員國對新申請入會之審理確定成立工作小組之順序。中國在我國提出申請後,確實對墨西哥、紐西蘭、越南、馬來西亞等成員國積極展開外交工作。而我國能否順利排入下一輪談判,大抵取決於既有成員國是否受國際政治現實因素影響而做出決定,應是重要的關鍵。

然在CPTPP標舉全面且高標準規範的目標下,中國採取偏惠國營企業之國家資本措施、智慧財產權保障程度不足,及廣泛採行非市場經濟政策等作法,較難滿足CPTPP所追求高度市場開放及高標準之要求。相較之下,我國有遵守CPTPP高標準的決心與準備。日前,台灣已放寬對日本福島及周邊5縣食品進口限制、調整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之措施,以及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修正智慧財產權相關法案等。藉這些修法動作以及開放措施,希望提升CPTPP成員國對台灣遵循國際規範的信心。此外,我國也對未來可能的市場開放保持審慎樂觀的態度。因此,台灣能夠做的是操之在己的準備,滿足CPTPP所訂的高標準要求,以向CPTPP成員國展現自身已具備良好的入會優勢。

本篇由政大國貿所戴維萱同學撰寫,政大國貿系楊培侃教授審閱。2023/04/15

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第一階段談判:不談關稅減讓,那都談了什麼?

我國與美國於去(2022)年6月1日宣布啟動「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談判後,歷經多次視訊會議及分別在紐約、台北兩地進行實體會議。今(2023)年1月14至17日在台北舉行的第二輪實體談判時,雙方針對關務管理及貿易便捷化、良好法制作業、服務業國內規章、反貪腐及中小企業等五項議題順利達成共識,且美國貿易代表署於今年3月16日已對外正式公布談判成果摘要。

拜登政府在沒有貿易促進授權法案的情形下,試圖透過「印太經濟架構」與「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等模式推展對外經貿政策,而臺美倡議中的11項議題與「印太經濟架構」的四大支柱議題大同小異,但兩者共通點在於談判內容都不涉及傳統的市場進入談判,也就是所謂「關稅減讓」的議題。既然如此,那都談些什麼議題可以促進雙邊貿易呢?

這次倡議的意義在於深化台美貿易關係,且透過多種方式促進合作,為彼此創造更多貿易機會。舉例來說,如果沒有明確或有效的關務程序時,企業在進出口產品時就會面臨阻礙;為此,這次倡議涵蓋的關務管理及貿易便捷化議題,便建立了明確的規則並提高關務效率,以簡化通關及邊境查驗作業,並透過電子化方式加速通關。這將使美國與台灣的進出口貿易變得更容易、更快速和更能降低成本。

另外,在服務業國內規章方面,則是加強規範服務業監管機關在對業者核發執業證照的程序;這將有助於台灣的服務業者得以有效拓展美國市場,並減少過去面臨審查時程冗長、審件進度不明的狀況。

透過第一階段的談判,可以讓台灣的法制及相關政策上接軌國際,也能增加民間的中小企業的國際貿易參與度,以融入全球供應鏈。更重要的是,如能像報導所載於近期簽署協定,將對臺美雙方都具有指標性的意義。因此,後續的談判進程值得我們持續關注。

本篇由政大國貿所戴維萱同學撰寫,政大國貿系楊培侃教授審閱。2023/03/22